领导干部任免信息(2010年6月)
来源:本站
| 编辑:本站
| 点击:8555
| 时间:2010-6-2
|
收藏本文 【字号:
大
中 小】
陈建忠同志任同里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免去其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接待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范建龙同志同里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职务;
张伟华同志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接待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政府驻南京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华同志任市政府驻南京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接待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高建民同志任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陈瑞荣同志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倪志强、吴伟斌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吴平同志任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市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职务;
李希一同志任市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免去其市纪委松陵纪检监察工作室副主任(副局级)职务;
钮小平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免去其松陵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童雄伟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张明星、仲海金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宗康同志任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费共健同志兼任市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吴晓萍同志兼任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
聘任周长吉同志为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聘期三年,免去其市审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施卫娟同志任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级);
明确许文元、王纪林、陈丽云、柳献东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正科级干部;
明确庾向荣、费彧青、任丽军、陈剑峰、金江华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副科级干部;
免去钱大伟同志市人民法院副科级干部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沈国平同志吴江日报社副局级干部职务,办理退休;
金建伟同志任吴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副处级);
李卫珍同志任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黎里古镇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汾湖镇党委副书记;
杨留方同志任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黎里古镇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汾湖镇党委委员,免去其汾湖镇副镇长职务;
庄荣根同志任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局长、汾湖镇党委委员,免去其汾湖镇副镇长职务;
吴吉祥同志任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聘任为总经理,聘期三年;
免去程春荣、鲁新成同志汾湖镇主任科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李则敏同志汾湖镇副主任科员职务,办理退休;
戴荣林同志任市政协盛泽镇工作委员会主任(正镇级);
尤新民同志任市政协平望镇工作委员会主任(正镇级);
仲玉琴同志任平望镇副镇长;
张金才同志任市城乡住房置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董事长,聘任为总经理,聘期三年,免去其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聘任孟庆利、景乐平同志为市城乡住房置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副总经理,聘期三年;
聘任沈心明同志为市城乡住房置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副总经理,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
聘任王伟华同志为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免去其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聘任沈春伟同志为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市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春林同志兼任市工业资产经营总公司纪委书记;
姚海兴同志按正处级办理退休;
陈利斐同志按副处级办理退休,免去其市体育局主任科员职务;
停止王进发市档案局副局长(正局级)职务。
======= 吴江党建 =======